近来,小编收集到关于政府土地回收的三则消息,分别涉及到南十方街、许坦东街、坞城东街。具体通告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南十方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位于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南十方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25501.81平方米(38.2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南十方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85(公里),宽为30米,涉及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具体位置及涉及单位请登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收地专栏(网址:http://news.tylr.gov.cn)。
南十方街现状
望上述涉及的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交回的,将予以注销。
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3587157
太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规划图展示(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太原市人民政府为实施许坦东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太榆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许坦东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太榆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15411.73平方米(23.12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许坦东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3(公里),宽为30米,涉及9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具体位置及涉及单位请登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收地专栏(网址:http://news.tylr.gov.cn)。
许坦东街街道实景展示
望上述涉及的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交回的,将予以注销。
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3587157
太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许坦东街道路建设-回收土地分部图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太原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坞城东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坞城东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37866.29平方米(56.8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坞城东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3(公里),宽为30米,涉及1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具体位置及涉及单位请登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收地专栏(网址:http://news.tylr.gov.cn)。
坞城东街道实景展示
望上述涉及的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交回的,将予以注销。
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3587157
太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坞城东街建设用地-回收土地分部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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