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市长:道路改造当年完工可以实现
·2014年太原城市规划23项道桥工程
·2月至今太原道桥工程已确定工程16项
·2月至今将回收土地5千多亩用于道桥工程
“2014年3月太原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上,太原市长耿彦波表示,如果把空间占满、时间上不间断,道路改造当年完工可以实现。”
2014年太原城市规划新建滨河东路南延、阳兴大道、迎宾桥,续建太行路南延、南中环东延、双塔路南延,改造建设路、解放南路、长治路、南沙河路、长风街高架等23项道桥工程,总计建设里程110公里,总投资170亿元。
2014太原新建道路建设示意图
改造和新建的道路、高架建设工程第一步涉及的就是土地,拥有更多的土地才能建设更多的道路。
2月至4月已开工和将开工16项道路改造建设,涉及回收土地多达5330.29亩。遍布太原各个城区,16项道路改造建设有府东街、府西街微循环、解放南路、长治路、长风街高架桥、建设路快速化、南沙河快速化、双塔南路改造、晋阳湖环湖路、长兴南街、长兴北街、中心街、太榆路、太行路南延、滨河东路南延、南十方街、许坦东街、坞城东街。
1、府东街、府西街微循环道路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府东街、府西街微循环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半坡西街、半坡北巷、杏花岭街、三桥街、东城巷、校场巷、东华门、双龙南巷、肖墙路周边面积为89227.59平方米(133.8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府东街、府西街微循环道路建设。(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2、解放南路长治路改造道路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解放南路长治路改造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迎泽大街以南,中心街以北面积为517897.54平方米(776.8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解放南路长治路道路建设,道路长约8.4公里,宽为50米,涉及87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3、长风街高架桥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长风街高架桥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滨河东路匝道以东,军民路以西面积为188667.61平方米(283.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长风街高架桥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6公里,宽为60米,涉及1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4、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北中环以南,北大街以北面积为60227.92平方米(90.3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道路长约0.9公里,宽为56.5米,涉及13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5、南沙河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南沙河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滨河东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190789.04平方米(286.1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南沙河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8公里,宽为30米,涉及45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6、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北大街以南,许坦东街以北面积为796453.13平方米(1194.6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道路长约9.6公里,宽为56.5米,涉及111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7、双塔南路改造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双塔南路改造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南内环东街以南许坦东街南侧规划路以北面积为67454.36平方米(101.1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双塔南路改造道路建设,道路长约4.9公里,宽为30米,涉及1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8、晋阳湖环湖西路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环湖西路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环湖北路以南,蒙山大街以北面积为34554.65平方米(51.83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环湖西路道路建设,道路长约3.97公里,宽为50米。(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9、长兴南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长兴南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西中环以西规划路以东,南屯安居路以西面积为67592.69平方米(101.39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长兴南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4公里,宽为40米,涉及6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0、长兴北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长兴北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新晋祠路以西,西中环以西规划路以东面积为129126.12平方米(193.69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长兴北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9公里,宽为40米,涉及18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1、晋阳湖环湖北路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环湖北路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新晋祠路以西,环湖西路以东面积为58168.67平方米(87.2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环湖北路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19公里,宽为50米,涉及6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2、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建设路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龙城大街以南,晋中界以北面积为297042.61平方米(445.5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路快速化道路建设,道路长约3.62公里,宽为56米,涉及6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3、中心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中心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太榆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32111.14平方米(48.1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中心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0.76公里,宽为50米,涉及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4、太榆路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太榆路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许坦东街以南,龙城大街以北面积为494293.38平方米(741.4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太榆路道路建设,道路长约4公里,宽为56.5米,涉及23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5、太行路南延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太行路南延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南中环以南,龙城大街以北面积为131468.15平方米(197.2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太行路南延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78公里,宽为50米,涉及8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6、滨河东路南延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滨河东路南延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小店收费口以南,太长路以北面积为323015.08平方米(484.52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滨河东路南延道路建设,道路长约7.6(公里),宽为62米,涉及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7、南十方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南十方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25501.81平方米(38.2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南十方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85(公里),宽为30米,涉及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8、许坦东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许坦东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太榆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15411.73平方米(23.12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许坦东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3(公里),宽为30米,涉及9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19、坞城东街道路建设涉及收回土地
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坞城东街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37866.29平方米(56.8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坞城东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3(公里),宽为30米,涉及1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点击查看收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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