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本地资讯

山西政府 鼓励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的改造

http://www.0351fdc.com      2014/7/18 9:00:00      山西日报      评论: 0

  山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政府给予多种支持昨日,山西省印发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未来四年,山西省将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70万户,在棚户区改造上,山西要求各市、县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除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外,山西在审批、用地、财政投入以及补偿政策方面均给予支持。今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核准、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在用地方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此外,山西加大省级资金补助力度,对城市棚户区改造每套补助3000元,并作为融资平台注册资金;对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按原定补助标准执行。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除上述资金渠道外,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在税费方面,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并将优惠范围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不得收取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

  

扫描关注“住在太原”公众微信
分享新闻到朋友圈
编辑:80先生

网友评论

0 条评论   0 人参与
作 者: 登陆 注册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住在龙城网保持中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