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亲贤卫华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亲贤卫华小位于亲贤北街以南,卫华仪器厂宿舍以北,寇庄西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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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亲贤卫华住宅小
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晋政办发[2009]107号)的规定,为公开《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亲贤卫华住宅小区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亲贤卫华住宅小区项目。
2、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太原市亲贤北街以南,卫华仪器厂宿舍以北,寇庄西路以东,交通便利。
3、工程概要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5970.00m2,净用地面积34470.00m2,总建筑面积144751.5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093.22m2,地下建筑面积50658.36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低层住宅、物业管理用房、配套物业以及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47366.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总建设期3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主要为建材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其次还有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评价要求设置沉淀池,经澄清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等。
3)噪声:建筑噪声是施工工地最为严重的污染因素,本项目主要是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多来自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及电锯噪声;机械噪声主要是打桩机锤击声、机械挖掘土石噪声、搅拌机撞击噪声、装卸材料碰击噪声、拆除模板及清除模板上附着物的敲击声。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居民生活废气、汽车尾气及中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供水水泵噪声、地下停车场风机噪声、换热站噪声、汽车噪声等。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及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建设方应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施工期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降至最低。
2)废水: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位置,在人们休息的午间和夜间应避免或禁止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等,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固废: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指定点妥善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供热热源为市政供热管网。本项目居民楼所用燃气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汽车尾气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小区在运营时应注重加强小区内车辆出入及停靠管理,减小车辆在路面的滞行时间,减小尾气排放对小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本项目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主要通过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定期清理格栅所截留的栅渣、及时清运污泥等措施防治恶臭扩散。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部分经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其余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拟建1座中水回用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水,用于冲厕、绿化和道路洒水,多余水量直接排入市政管网,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柔性接头、封闭处理、加强管理等,将设备噪声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临街和临路侧住宅楼的窗户,在制作工艺及选用材料上,要加强对隔声性能的要求;要求进入小区的车辆禁鸣喇叭,并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建立良好的停车秩序,保持交通通畅,避免由于人流、车流的滞留量过大引起交通噪声和喧哗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和中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运营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如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1.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认可该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于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的意见;
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经理
联系电话:0351-4295690
电子邮箱:zzfangdichan@163.com
环评单位: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51-7055533-8710
电子邮箱:sxgthjkjyxgs@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起15个工作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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