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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得园:住宅悄然变“旅馆” 常住业主有意见

http://www.0351fdc.com      2014/8/22 9:26:00      太原晚报      评论: 0

  前日早晨,本报热线接到凯旋街7号金得园小区一名业主反映,因与省肿瘤医院一墙之隔,该小区不少业主的家都变成了“旅馆”,把房子出租给来医院看病的病人及陪伴的家属,这些没有营业执照的“旅馆”不仅环境脏差、容易传播病菌,而且因房客租住时间短、流动性大而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小区常住业主意见非常大,多次向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但没有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手持揽客牌 医院门前站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省肿瘤医院门前时,见到七八个拿着写有“住宿”字样牌子的女子,一旦有病患或家属模样的人走来,她们立即围上去,“推销”自己的房间。

  记者注意到,女子们手里的牌子都写有:楼房旅馆、可洗澡、可做饭,有电视、电话、空调、网线,二人间80元、四人间100元……记者提出希望找位于金得园小区的“旅店”,几人异口同声地说:“我的就在金得园……”

  随后,记者跟随其中一名张姓女子前往相邻的金得园小区,去查看“旅店”环境。从医院大门到金得园小区百余米的路上,随处可见持牌揽客的女子,这些人大多与张女士认识,双方还互相打听着:“你那满了没?”“还差几个?”

  进入小区,记者看到,院内共有南北两栋住宅楼,南低北高。很快,记者被领至高层西单元11层一套住宅,这就是张女士的“旅馆”,没有名号。入店看到,原本的住宅格局,已被隔成了数个大小不等的房间,均有门有锁。一个个房间内,摆着双人床或单人床,以此区分这间屋子是几人间。

  张女士的“旅店”给人的第一印象总体还算整洁。她说:“我是个精细人,平时除去在外面招呼客人,总要上来拾掇。”当记者问到病人或者家属会不会给她本人或邻居带来卫生安全隐患时,张女士说:“一旦客人退房,原有的床单等,我都要用消毒液仔细清洗。即便这样,要说一点也没有,是不可能的,但只要勤打扫,多注意,应该没事。”

  在其中一间“客房”内,一名老婆婆正照看着自己的小孙子。她说,家不在太原,家中有人生病入院,全家人几乎都来了,所以就租了一间4人间,每天100元,方便照顾病人,还能做些饭,而且家属也有个合适的休息之处,划得来。

  从张女士的旅店出来,已经是中午时分,电梯轿厢里不少人都端着锅碗瓢盆向外走去。张女士介绍,这都是家属,给住院病人送饭呢。

  包租再出租 收入较可观

  记者了解到,这套房并非张女士所有,她是“包租人”,房子是从房主手里租来的。房主往往采取常年包租的方式,用相对较低的价格出租给包租人,包租人改造后再高价出租,从中赚取利润。

  另一位包租人介绍,她在金得园小区内租了多套房,除去租金,自己一年赚差价也能有五六万元的收入。

  当记者询问是否能开发票时,这位包租人回答:“如果要正式宾馆的发票,我可以想办法,如果要一般的收据可以马上开。”“需要签合同和登记吗?”“不用,交点押金就行,至于登记,你给我看看身份证就可以,若没带就算了。”

  记者注意到,这些“旅馆”均无正规名号,关起门来是住户,开门迎客变“旅馆”。无证无照,属于非法经营的日租房。

  安全难保障 困扰常住户

  依托有利的地理位置,包租人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但众多“旅馆”出现在金得园小区,使得常住户们感到愤怒和无奈。

  “他们生意越好,对我们的影响就越大!”该楼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常住户道出了烦恼,各种人进进出出旅馆,使得楼道的卫生变差了。“不仅如此,每天都有不明身份的人进出,凌晨的时候楼道内还有响动,让人担惊受怕。所以孩子每天放学我都要到小区门口接。小区出入人员太复杂,没法叫人放心!”

  多数常住户表示,小区出现的“旅馆”,让他们很没安全感。一名李姓居民说,自从有了这些“旅馆”,房客与居民便共用楼梯,他很怕被尾随入户。居民白女士气愤地说,深夜甚至凌晨还能听到楼上“旅馆”里的高跟鞋声,影响正常休息。报料人张先生更是表示,电梯轿厢内时不时出现的带血棉签、创可贴,还有人们随意吐出的痰,令人难以容忍,毕竟这些房客多与“疾病”有关联。

  更令居民们感到极度不适的是,楼内还发生过房客自杀的事情。今年7月,一名老人的女儿在肿瘤医院治疗血液病,老人陪侍,可能是压力过大,这名老人居然在“旅馆”中选择跳楼自杀。此事发生后,小区一些女性住户夜间外出都有了心理阴影。

  很多常住户认为,居民楼属家庭居住性质,在居民楼里开小旅馆非常不合适。居民王先生认为,这种做法于情于法都站不住脚,诸如消防、治安、卫生等监管很难做到位,希望有关部门出台政策,禁止在居民楼里开办“旅馆”。

  整治难见效 物业也无奈

  记者就此走访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廉主任开门见山地说:“因为肿瘤治疗的周期性和持久性,所以肿瘤医院旁边的小旅馆十分受患者和家属欢迎。对于我们小区,问题似乎更加严重,小区320套住宅中,至少有80套变成了小旅馆,对常住户影响非常大。”

  据了解,去年省肿瘤医院的接诊量为30万人(次),年住院病人为4万余人次,年手术1.2万余人次。小旅馆在这里确实是一种刚性需求。

  为保障小区的卫生和安全,物业公司采取了很多措施。为防止因使用燃气发生危险,物业将所有小旅馆的燃气供应切断,只允许使用电,并要求各旅店必须配备灭火器。此外,针对常住户们反映最强烈的病菌可能传播的问题,物业安保人员禁止穿病号服的人员进出小区。

  廉主任进一步介绍,金得园小区是一处安置小区,部分业主属回迁户,有的业主有两套房,自己住一套,另一套就租给包租人开“旅馆”。更多的业主发现开“旅馆”收益高,于是也将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由此,小旅馆越来越多。“问题出现后,我们整治过多次,但效果不理想。毕竟我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干涉业主改变房屋用途。”

  “属地派出所也曾整治过,在一段时间内效果明显,但很快又出现反弹。”廉主任表示,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多部门综合治理,还要形成长效机制,难度可想而知。

  住宅改“旅馆” 到底该咋管?

  面对金得园小区这种典型的“住改商”现象,小区居民、物业公司既头疼又无奈。报料人张先生表示,虽然《物权法》中早有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该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所有受访业主都没有接到过“邻居”的询问。

  小区居民说,他们和“旅馆”出现矛盾后,一般都向物业反映,但大多得不到解决。对此,物业也是一肚子苦水,而一些原本并没有打算将房屋出租的业主,感觉小区环境差,也产生了搬离并出租房屋的想法。由此,小区情况似乎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那么,谁来管理“住改商”呢?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去年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企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须取得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或小区业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然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现实情况是,这些住改商者,他们压根就不办相关手续,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明。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杨贵明律师说:“究竟什么是《物权法》所规定的‘利害关系业主’?其实该问题在《物权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中都没有得到准确而详实的解释。因此,《物权法》中关于‘住改商’的规定以及工商总局下发的通知,从法律的角度讲没有问题,但从目前执行操作的实际来看,确实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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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80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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