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赁程序
指公房租赁关系建立和终止的过程。公房租赁主要有三个程序:
一、订租程序,使用户凭有关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单或换房通知与房管部门(或负责房屋管理的房产经营公司)建立租赁关系,通常以签订租约为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
二、过户程序,公房原承租人由于种种原因要求过户,应填写过户申请书,由房管员审核,并经房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过户手续,并更换房屋租赁凭证;
三、退租程序,承租人退租应通知房管员,房管员应清查承租人有无欠租,并到房屋现场清点房屋装修设备,然后收回房屋使用证,填写退约单,注销帐卡,解除公房租赁关系。
公房租赁关系
指公房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房屋租赁建立的经济法律关系。公房租赁关系在公有房屋租赁行为中主要表现为房管部门根据房屋租赁契约(合同)将公房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使用,收取租金,并视房屋的完好状况进行必要的维修养护,保证承租人的居住或使用安全承租人则有按照租约取得使用公房的权利,并要遵守租约规定,按期缴纳房租,爱护公房设施和设备。公房租赁关系的建立和终止,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必须充分体现出租人与承租人自愿协商的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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