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制定的《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将正式施行。目前,我市正在对地下管网进行普查,并将逐步实行动态管理。今后,维护城市地下管网,不能随意开挖,造成马路拉链。我市将在道路建设中,大力推广使用地下综合管廊,节约地下空间。
由于规划滞后、多头管理、标准不一,致使线缆悬空架设,马路拉链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出行和市容环境。
以架空线缆为例,虽然去年一年我市完成了213条道路、156公里架空线缆入地改造,但仍有419条道路、504公里架空线缆尚未入地。加之我市相当一部分管线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材质老化、管径不足,跑冒滴漏、道路积水、路面塌陷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去年我市将地下管线的管理纳入立法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建设管理“重面子、轻里子”“重地上、轻地下”的问题。
根据新制定的《条例》,我市在普查地下管网的基础上,将编制专项规划和相应的改造计划。今后在建设过程中,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对毗邻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由于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相关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进行抢修或者处置,并对所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条例》中最大的亮点是地下综合管廊的提出。
过去,我们时常会看到新修好的一条道路,常常是“你挖了我填,你填好我再挖”,造成了大量的浪费,坑洼不平的一条条“马路拉链”,如同城市面貌上的“伤疤”。国家住建部早已提出要大力推行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这样不仅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综合承载能力,还可以带动有效投资,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今后,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根据功能需求,要同步配建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和建设。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实施有偿使用制度,管理单位或者特许经营单位负责向各管线产权单位提供进入综合管廊使用及日常维护服务,并收取综合管廊使用费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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