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闻网讯 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建设,我市今年将对上马街、文庙巷、通顺巷等道路实施改造。昨日,市政府发布通告,上述道路沿线的拆迁现已正式启动,待道路勘探等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后,道路建设就将全面展开。
整治改造范围包括:上马街(五一路—建设路)、皇庙东巷(上马街—万寿宫巷)、皇庙西巷(上马街—万寿宫巷)、万寿宫路(五一路—皇庙西巷)、上官巷(五一路—狄梁东街)、郭家巷(五一路—海边东街)、文庙巷(上马街—五一东街)。
旧城街(解放路—南海街)、通顺巷(鼓楼街—钟楼街)、羊市街(新建路—解放路)、开化寺街(解放路—柳巷)、康乐街南巷(康乐街—文源巷)、264医院南门道路(并州东街—264医院南门)、新生里西一巷(并州街—建设路)、东岗巷(新桥东街—并州东街)、新生里路(桥东街西巷—并州东街)、东岗东巷(东岗路—新生里巷)、北大街北巷(北大街—北沙河)、水西关南街(滨河东路—新建路)、桃园三巷(桃园北路—新建路)。
此外,我市将实施北营北路、郑村沟一号渠系及建设路南段区域排水等工程建设。范围如下:北营北路(车站南街—民航南路),车站南街(北营北路—太行路),郑村沟(郑村西街—规划1号缓洪池),一号渠(规划1号缓洪池出口—太茅路),建设路南段区域排水工程(规划龙城北街太榆路口—龙城北街—马练营东路—1号渠—城南污水厂)。
按照相关要求,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建设,由权属单位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同时,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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