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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适合老领化改造方便困难老人

http://www.0351fdc.com      2019/11/26 9:03:00      山西省人民政府      评论: 0
市民政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梳理,多方研究,迅速拿出整改方案,立说立做,真改实改,尽心为居民服务,让群众满意。
针对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后如何申请建设和运营补贴的问题,目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已会签完毕《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随后将会下发至各县(市、区)民政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文件开展备案工作。
针对部分社区低保员短缺问题,目前,万柏林区已完成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小店区已完成招考工作,正在办理录用手续。迎泽区、杏花岭区正等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尖草坪区、晋源区、阳曲县、娄烦县、清徐县、古交市正在着手与人社部门制定方案。
在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工作方面,市民政局已下发《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成立2019年太原市社区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工作小组。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正在根据实际情况以街道为单位进行摸底申报。
据悉,此次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范围为全市100个单元楼道,3000户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硬件类、家具家装类、辅助器具类、智能化助老服务设施配备类和老旧及无物业小区楼道改造等。 其中,3000户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家庭申请条件为:服务对象须截止申报日期年满60周岁,且具有太原市户籍并在当地实际居住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年人优先申报:长期独居的城市“三无”老年人;城市低保老年人;困难家庭老年人(社区出具证明);失独家庭老年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城市老年人;荣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老年人;因公致残、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老年人所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两年内没有纳入拆迁规划;老旧及无物业社区楼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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