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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http://www.0351fdc.com      2005/3/29 9:33:00      豪宅之窗      评论: 0
                                                       一、 总则 

 (一)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和建筑装饰设计技术要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 分级标准 

 (一) 甲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 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雨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5、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 

 6、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 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2年以上,独立承担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的社会信誉拧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6人,其附: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类型    特征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 单位建筑面积 8万m2 2万2以上至8万m2 5000m2以上至2万m2 5000m2以上 

 立顶投资 2亿元以上 4万元以上至2亿元 1000万元以上至4000万元 1000万元及以上 

 建筑高度 100m以上 50m以上至100m 24m以上至50m 24m及以上(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 层数 20层以上 12层以上至20层 12层及以上(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 10万m2上 10万m2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5万m2以上 1万m2以上至5万m2 1万m2及以上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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